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冰与火之歌(全五卷)

 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。

  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,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,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。

  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,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,顶棚则铺上石板。

  它带有马厩,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。

  “烟囱没烟,”接近后他提示,“窗户也没亮光。”

  “上回经过时,客栈还开着,”克里奥・佛雷爵士道,“这地方的麦酒不错,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。”

  “不行,里面恐怕有人,”布蕾妮说,“要么躲起来,要么是死了。”

  “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,妞儿?”

  詹姆道。

  她朝他怒目而视。

  “我的名字是――”“――布蕾妮。

  好啦,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,布蕾妮?

  不管怎么说,这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?

  依我之见,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,再做打算不迟。”

  她没回话,但不一会儿,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。

  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,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,他又爬出去系绳子。

  詹姆跟随他行动,动作因铁镣的关系而显得笨拙。

  码头远端,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,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,双手合拢,以示臣服。

  詹姆一眼瞧去,不由得笑出声来,“妙,这客栈太妙了。”

  “有何特别之处?”

  妞儿疑惑地问。

  克里奥爵士作答:“小姐,这里便是‘屈膝之栈’,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。

  我想,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。”

  “当托伦带领大军南下时,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。”

  詹姆道,“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后,便做出了明智的选择,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。”

  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。

  “哎,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,真不简单。”

  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。

  “哈哈,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?”

  不等回答,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,肩膀靠在客栈门上,用力一推……

  ……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,一个约莫十五岁、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。

  “狮子,鱼,还是狼?”

  这小子盘问。

  “我想要阉鸡呢。”

  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。

  “我说,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。”

  “别动,否则我射死你!”

  “来啊,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。”

  “小心,别乱吓唬孩子啊。”

  克里奥爵士忙喊。

  “我们不会伤害你,”妞儿说,“吃的喝的都会付钱。”

 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。

 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,又打量詹姆的镣铐。

  “他干吗带着铁家伙?”

  “这还用问?

  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,”詹姆道,“有麦酒吗?”

  “有。”

  男孩把弓放低一寸。

  “把剑带解开,让它们自己掉下来,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。”

  他小心翼翼地转圈,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,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。

  “船帆是徒利家的。”

  “我们从奔流城来。”

  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,“哗啦”一声,它落在地上。

  克里奥爵士也照办。

  一位形容憔悴、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,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。

  “你们一伙就三个?

  三个还好,马肉够了,老马倔脾气,肉还算新鲜。”

  “有面包吗?”

  布蕾妮问。

  “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。”

  詹姆咧嘴笑道:“难得难得,今儿个居然碰上一位诚实店家。

  你瞧,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,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。”

  “我不是店家。

  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,连着他的女人。”

  “这么说,他俩都是被你杀的��?”

  “妈的,杀了我会承认吗?”

  男人吐口唾沫,“算了,狼仔干的好事,又或是狮子干的,有什么区别?

  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,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。”

  “你老婆在哪儿?”

  克里奥爵士问。

 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。

  “问这么清楚干吗?

  她不在这儿……

  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,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。”

 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。

  他伸手接住,咬了咬,塞进兜里。

  “她那儿还有。”

  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。

  “她那儿是有。

  孩子,去,到下面拿些洋葱。”

 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上,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,方才跑去地窖。

  “你儿子?”

  克里奥爵士问。

  “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。

  我们有过两个儿子,一个让狮子杀掉,一个死于天花。

  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,这年月呀,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。”

  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,“你们先坐。”

  壁炉已冷,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,把长腿伸展开,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。

  真烦人。

  等事情完结,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,瞧她会不会喜欢。

 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,并用培根油炸洋葱,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。

  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,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。

  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,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,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。

  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。

  “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?”

  他问克里奥爵士――很明显,他把佛雷当成了头。

 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。

  “霍斯特公爵不行了,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,对抗兰尼斯特。

  两军多次交战。”

  “嗨,到处都在交战。

  打算上哪儿去啊,爵士?”

  “去君临。”

  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。

 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。

  “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。

  上次听人说,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,带着十万大军,手持一把魔剑。”

  詹姆握紧手铐,暗暗拧了拧,希望把它弄断。

  妈的,让我来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。

  “如果我是你,会避开国王大道,”男人续道,“听说路上糟透了,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,还有无数游荡的‘残人’,照谁都抢。”

  “都是些寄生虫而已,”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,“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。”

  “请原谅,爵士,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,双拳难敌四手,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戴铁镣的囚犯。”

 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。

  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,詹姆心想,一边再拧了拧手铐。

  铁环又冷又硬,毫不动摇,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。

  “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,”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,“在女泉城买马,然后沿暮谷城、罗斯比一路南下,应该不会卷入战火。”

 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。

  “你到不了女泉城,离这儿不到三十里,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,堵住了河道,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。

  再说,即便你过得了这关,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。

  还有闪电大王,他到处出没,随意穿越河流,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,从不停止。”

  “谁是闪电大王?”

  克里奥爵士询问。

  “您不知道,爵士?

  就是贝里伯爵啊。

  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,犹如晴空中的闪电,所以得了这个外号。

  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。”

  一剑下去,谁都会完蛋,詹姆心想。

  “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?”

  “是啊,红袍巫师本领高强着呢。”

  没错,能跟劳勃・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确实高强。

  詹姆曾听索罗斯向国王夸口,当初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,劳勃听了哄然大笑,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。

  “或许我没资格反对,”他说,“但依我之见,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。”

  “正是如此,”他们的主人附和,“就算过了红鹿岛,中间也没碰上贝里伯爵和红袍巫师,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。

  听人说,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,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。

  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,或是贝里伯爵,或是其他人,谁知道呢。”

  “或许没有人。”

  布蕾妮坚持。

  “我不会把宝押在这上面,小姐……

  如果我是您,就从这里离开河流,穿越陆地,如果远离大道,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,小心隐藏……

  啊,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,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。”

 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。

  “这么做,也得有马才行。”

  “这里有马,”詹姆指出,“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。”

  “没错,这里有马,”不是店家的店家说,“正好有三匹,但它们是不卖的。”

  詹姆没法忍住笑。

  “那当然喽,但瞧瞧总可以吧。”

  布蕾妮皱起眉头,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。

  过了一会儿,她勉强道:“去瞧瞧吧。”

  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。

 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,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,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,嗡嗡响着飞来飞去,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。

  目光所及确实只有三匹马,它们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;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,一匹半瞎的老白马,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,深灰色斑纹,挺有精神头。

  “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。”

  所谓的业主宣布。

  “你打哪儿弄的?”

  布蕾妮想弄清楚。

  “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,”男人说,“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。

  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,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,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。

  在这儿,我给你瞧。”

 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,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,现在几乎成了褐黄。

  詹姆认不出是谁家花色,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,“好啊,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。”

  他检查犁马的腿,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。

  “灰马给一块金币,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,”他劝告布蕾妮,“犁马算一块银币。

  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,他还该倒找钱咧。”

  “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,爵士。”

  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出三枚金币。

  “每匹一枚金龙。”

  男人眨眨眼,伸手去够金币,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,缩了回去。

  “我不知道……

  想走的时候,不能骑金币,饿的时候也不能吃。”

  “我们的船也是你的,”她说,“走上游还是往下游,随你挑。”

  “让我尝尝金子。”

  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,咬了咬。

  “嗯,不错不错,十足真金。

  那么,三枚金龙加上小船?”

  “他敲你竹杠呢,妞儿。”

  詹姆亲切地说。

  “我还要足够的食物,”布蕾妮不理詹姆,继续和主人攀谈,“有什么要什么。”

  “我有燕麦饼。”

  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,捏在手中揉搓,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,“呃,还有熏腌鱼――这个得用银币付账,床位也一样。

  你们该要住一宿吧?”

  “不用。”

  布蕾妮毫不含糊。

  男人皱起眉头。

  “女人,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,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?

  那才傻咧,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,要么就是摔断腿。”

  “今晚月光足够,”布蕾妮说,“我们找得到路。”

 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。

  “没银币的话,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,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。

  呃,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,我不想赶客人走。”

  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
  克里奥爵士道。

  “真的,毛毯刚洗过,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。

  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,我向您保证。”

  他又笑着揉揉钱币。

 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。

  “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,小姐,”他劝告布蕾妮,“精力充沛,方能好好赶路。”

  他望向表哥,恳求帮助。

  “不,老表,妞儿说得对。

  我们有诺言必须遵守,而且路还长着呢,不应多做逗留。”

  “可是,”克里奥张口结舌地道,“你自己刚才不是说――”“刚才是刚才,现在是现在。”

  刚才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。

  “填饱肚皮之后,正需要骑行散步帮助消化。”

  他冲妞儿一笑。

  “看来,小姐你打算把我当袋面粉扔给犁马驮喽?

  脚踝连在一起,我还真不知该怎么骑。”

  布蕾妮皱紧眉头,打量着铁链。

  不是店家的男人则摸摸下巴,“马厩后头有个铁匠铺。”

  “带我去。”

  布蕾妮道。

  “快去吧,”詹姆说,“越快越好。

  这里马屎太多,不是人待的地儿。”

  他锐利地看了妞儿一眼,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。

  他希望双手也能获得自由,但布蕾妮终究放心不下。

  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,朝脚镣中央用力几敲,将其弄断。

  当他建议把手铐也照此办理时,她没理他。

  “往下游六里,您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。”

  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、装载包裹,一边说话。

  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议。

  “道路在那儿分岔。

  往南走会经过沃伦爵士的石塔楼,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,所以我不知现今谁占住那儿,你们最好避开它。

  依我之见,应该跟着小道进森林,往东南方向走。”

  “好的,”她回答,“我们感激你的帮助。”

  感激个鬼,詹姆心想,我们被他大敲了一笔。

  但他没把话说出口,因为他厌倦了被这头丑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。

  她自骑犁马,把好马让给克里奥爵士,而正如她之前威胁的,詹姆只得牵走一只眼的畜牲,盘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、绝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。

 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们离去。

  男人祝他们好运,也祝好日子早早降临,到时候欢迎他们再来做客。

  孩子则一言不发,胳膊夹着十字弓。

  “找根长矛或者棒槌,”詹姆告诉他,“对你来说更好。”

  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。

  不识好人心,他耸耸肩,调转坐骑,再也没有回头。

  克里奥爵士一路抱怨,不停哀叹错过的床铺。

  他们顺着月光照耀的流水,朝东南行去。

  红叉河在此已非常宽阔,不过很浅,岸边污泥中长满芦苇。

  詹姆的马沉重而平缓地前行,这可怜的老东西,行不了直线,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边偏。

  虽然如此,但重回马背的感觉实在不错,自从在呓语森林,被罗柏・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骑后,他就再没骑过。

  经过焚毁的村庄,两条陌生的小道摆在眼前,它们都很窄,不过是和平时期农民运收获到河边的途径,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辙。

  其中一条向东南方延伸,消失在远处的树丛里,另一条状况比较好的路笔直朝南。

  布蕾妮稍作考虑,便策马向南而去。

  詹姆有些惊喜,这妞儿还不算太傻。

  “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。”

  克里奥爵士反对。

  “他不是店家,”她骑马的姿势毫不优雅,却很稳健,“他对于我们选择道路的事上过于热心。

  森林里……

  到处有强盗出没。

  我认为,他可能想骗我们掉进陷阱。”

  “聪明妞儿。”

  詹姆冲表弟一笑,“我敢打赌,那条道上有我们主人的朋友,正是他们的马给马厩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芳香。”

  “关于河上的状况,他可能也在撒谎,为了让我们买马。”

  小妞道,“但我不敢冒险,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。”

  很好,很好,她丑是丑,但没蠢透顶。

  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。

  石塔楼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,警惕着他们远离此地。

  布蕾妮领大家穿越田野,直到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,方才拐回来,回到道路上。

  他们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,妞儿终于认定可以稍作歇息,这时三人早在马背上累散了架。

  他们在浅溪边找到一处橡树和芩树的小丛林,妞儿不许生火,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麦饼和熏腌鱼。

  夜晚出奇地宁静,群星环绕着半个月亮,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。

  远方,隐约传来阵阵狼嗥,引得一匹马紧张踢打。

  除此之外,一点声音也无。

  战火没有触及这片土地,詹姆心想,待在这里是一种幸福,活下来是一种幸福,我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边。

  “我值头班。”

  布蕾妮告诉克里奥爵士。

  不一会儿,佛雷便打起了鼾。

  詹姆靠住一棵橡树,想着瑟曦与提利昂。

  “你有兄弟姐妹吗,小姐?”

  他问。

  布蕾妮疑惑地扫视他。

  “没有。

  我是我父亲唯一的……

  孩子。”

  詹姆吃吃笑道:“你想说‘儿子’,对吧?

  告诉我实话,他拿你当儿子看待?

  哎,女人做到你这份上真是绝了。”

  她一言不发地别过头,指节抠紧剑柄。

  好可怜的家伙,一时间他竟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提利昂,尽管乍看上去他俩有天差地别,却又有说不出的相似。

  或许正是对弟弟的思念使他又开了口:“我没有冒犯的意思,布蕾妮,请你原谅。”

  “你的罪恶不可原谅,弑君者!”

  “又来了。”

  詹姆懒散地拧着铁镣,“你究竟哪里不对劲?

  假如我没健忘的话,我可不曾伤害过你呢。”

  “你伤害过很多人,很多你誓言守护的人。

  弱者,无辜之人……”“……

  以及国王?”

  没错,什么都会扯上伊里斯。

  “别对不了解的事妄下评判,妞儿。”

  “我的名字是――”“――布蕾妮,刚才说过,我不健忘。

  可你呢,就不肯好好审视?

  没发现自个儿既丑又烦人吗?”

  “你别把我惹火了,弑君者!”

  “噢,我当然会,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”

  “为何你要起誓?”

  她突然问,“为何你明明对白袍所代表的意义不屑一顾,却还要穿上它?”

  为何?

  我的遭遇,你这姑娘能懂吗?

  “当时我还小,才十五岁,年纪轻轻就成为御林铁卫是一份莫大的荣耀。”

  “这不是答案。”

  她轻蔑地说。

  真相你是不会喜欢的。

  没错,他穿上白袍全是为了爱。

  父亲带瑟曦进宫那年她才十二岁,他计划让她攀上一门王亲,为此拒绝了所有求婚,并把她锁在首相塔里。

  在君临的宫廷,她长大了,变得更有女人味,也更加漂亮。

  虽然从前和雷加订婚的计划遭到失败,但父亲还有小王子韦赛里斯作目标,而且雷加的妻子――多恩的伊莉亚身体一直不好。

  与此同时,詹姆身为侍从在萨姆纳・克雷赫伯爵手下干了四年,最后因在剿灭御林兄弟会一役中作战英勇而受封骑士。

  回凯岩城途中,他抽空去了君临一趟,主要是想见见姐姐。

  瑟曦把他拉出去,悄悄告诉他泰温公爵打算让他娶莱莎・徒利,事态已进展到邀请霍斯特公爵过来谈嫁妆的地步……

  但若詹姆穿上白袍,就可避开婚姻,还能时时见她。

  老迈的哈兰・格兰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,算是印证了自家的睡狮纹章。

  伊里斯想选位年轻人接替职位,既然如此,怒吼雄狮为何不能代替睡狮呢?

  “父亲是不会同意的。”

  詹姆提出异议。

  “国王不会征求他的意见,而等木已成舟,父亲要反对也来不及了,至少不能公开反对。

  你瞧,伊林・派恩爵士就因无心说了一句‘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’,就被伊里斯拔掉舌头。

  他可是首相卫队的队长啊,而父亲大人一句也不敢过问!

  你这事儿,他就更无法干涉了。”

  “可是,”詹姆道,“那么凯岩城……”“你要岩石?

  还是要我?”

  他时常想起那个夜晚,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历历如绘。

  他们在鳗鱼巷找了家破旅馆,远远避开监视的眼线,瑟曦照着酒馆招待的打扮,让他兴奋无比。

  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。

  每当他想睡,她就会弄醒他,等到黎明,凯岩城已经微不足道。

  他亲口许下诺言,由她去完成手续。

  一月之后,乌鸦飞到凯岩城,通知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,应立即前往赫伦堡的比武大会,面见王上,立下誓言,穿上白袍。

 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・徒利,除此之外,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。

  父亲雷霆震怒,他不敢公开反对――这点瑟曦说对了――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辞去了首相职位,回到凯岩城,并带走女儿。

  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,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换了位置。

  他孤身一人处在宫廷,守护着那位疯王。

  父亲走后,连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,来来去去,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,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。

  巨号首相和狮鹫首相遭到流放,锤子与匕首阁下被浸进野火,活活烧死,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。

  罗萨特选择了燃烧火炬作为纹章,考虑到他前任的命运,这似乎不太吉利。

  然而火术士正是因为对火的痴迷而被国王提拔为首相的。

  我该淹死罗萨特而非戳死这恶棍。

 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。

  詹姆缓缓地说:“当年你太小,不明白伊里斯・坦格利安……”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。

  “伊里斯既疯狂又残暴,天下人人皆知。

  但他是你的君主,涂抹七圣油的国王,你发誓为他献身。”

  “我记得自己发过的誓言。”

  “你也记得自己做过什么?”

  她站起来,足有六尺高,满脸的雀斑、皱紧的眉头和暴露的马牙上都写满不屑。

  “没错,我记得清清楚楚,我还记得你做过什么。

  如果传言非虚,这儿有两位弑君者。”

  “蓝礼不是我害的。

  谁敢造谣,我就杀了谁!”

  “请便,请从克里奥开始。

  接下来你的工作还很艰巨,依他的说法,知道这事的人数不胜数。”

  “那是谎言!

  陛下遇害时凯特琳夫人在场,她亲眼看见一道阴影。

  蜡烛摇晃,空气变冷,然后是血――”“噢,太棒了。”

  詹姆哈哈大笑,“不得不承认,你的反应倒比我快。

  当他们发现我站在君主的尸体前面时,我可没说:‘不,不,这不是我干的,是一道阴影,一个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杀手。’

  ”他长笑不止。

  “告诉我实话――弑君者之间不该有秘密――到底是史塔克家还是史坦尼斯收买你去割蓝礼的喉咙?

  莫非蓝礼拒绝你的求爱?

  还是你那个来了?

  千万别在女人腿上流血时把刀子塞给她呀。”

  他以为妞儿就会动手了。

  来啊,上来一步,让我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,一刀结果你。

  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,准备起跳,可妞儿终究没有动。

  “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,”她说,“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犹有过之。

  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这份光荣,这份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荣。”

 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,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,妞儿。

  “骑士称号我凭本事挣来,并非出自别人打赏授予。

  我十三岁那年,虽然刚当上侍从,却已成为团体比武的冠军;十五岁那年,随亚瑟・戴恩爵士讨伐御林兄弟会,被他亲手在战场上封为骑士。

  我老实告诉你,玷污我的正是这身白袍,别无他物。

  总而言之,省省你的嫉妒吧,是诸神不愿赏你一个鸡巴,不是我。”

  布蕾妮的眼神里充满无比的嫌恶。

  她想把我剁成碎片,却受那宝贝誓言的约束,詹姆心想,妙极,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。

  等妞儿大步离开,他蜷进斗篷,渴望梦见瑟曦。

  谁知闭上眼睛,见到的却是伊里斯・坦格利安。

  国王独自在王座厅内踱步,那双长满疙瘩、浸染鲜血的手不住绞动。

  这蠢货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。

  詹姆静静地走进来,身穿黄金战甲,利剑在手。

  黄金战甲,不是白的,但从没有人想到过。

  我该把那身可恨的袍子也脱掉。

  伊里斯看见剑上的血,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。

  “我要他死,这叛徒。

  我要他的脑袋,你快把他的脑袋献上,否则我将你一起烧死!

  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烧死!

  罗萨特说敌人进了城,他会好好招待他们的。

  说!

  这是谁的血?

  谁的?

  !”

  “罗萨特的。”

  詹姆回答。

 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睁大,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。

  他失了禁,转过身去,奔向铁王座。

  在高墙上无数巨龙空洞的眼窟注视下,詹姆把末代龙王拖下台阶,听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,闻到屎尿齐流的恶臭,然后用黄金宝剑切开国王的喉咙。

  好简单啊,他时时忆起那一时刻,国王不该就这样死去吧?

  罗萨特虽是个无能的火术士,至少还想反抗呢。

  也真奇怪,他们从不问谁杀掉了罗萨特……

  哎,怎会有人关心呢?

  他出身低贱,仅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,不过是疯王的又一疯行罢了。

  伊利・维斯特林爵士、克雷赫伯爵及父亲麾下其他骑士刚好在这时冲进大厅,所以詹姆既没办法消失,也没给牛皮大王们留下盗窃赞美或谴责的机会。

  只有谴责!

  看见他们的眼神,他立刻就明白了……

  还有恐惧。

  是啊,不管他姓不姓兰尼斯特,终究是伊里斯的七卫之一。

  “城堡属于我们了,爵士,市区也一样。”

  罗兰德・克雷赫告诉他,但这并非完全属实。

  在螺旋梯上,军械库里,坦格利安的死党负隅顽抗,格雷果・克里冈和亚摩利・洛奇正加紧攀登梅葛楼的墙垒,而奈德・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从国王门鱼贯而入。

  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,他甚至对伊里斯的死也无动于衷:詹姆十多年来都是泰温公爵的儿子,身为御林铁卫才不过一载,有什么好奇怪的呢?

  “告诉大家疯王已死,”他命令,“放下武器的,就饶过性命。”

  “是否宣布新王诞生?”

  克雷赫问。

  詹姆懂他的暗示:是你父亲,是劳勃・拜拉席恩,还是另立新的龙王?

  他想到逃去龙石岛的小王子韦赛里斯,想到雷加的幼儿伊耿――这时还在梅葛楼他母亲怀中呢。

  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,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。

  如此一来,狼仔们该如何嗥叫,而那风暴之王又该如何来咽下怒火啊。

  刹那间,他被迷住了,直到再度看见脚下的尸首,那汪血池正越变越大。

  “他”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,詹姆心想。

  “你他妈爱怎么宣布就怎么宣布。”

  他告诉克雷赫,接着爬进铁王座,剑陈于膝,安坐高堂,看看谁来领走王国。

  最后,来的是艾德・史塔克。

 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,史塔克。

  在他梦中,死人在燃烧,缠绕着熊熊绿火。

  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,刚砍倒一个,立刻便有两人浮现,怎么也杀不完……

 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,他才从梦中醒来。

  四周一片漆黑,空中充满雨的气息。

  早餐仍是燕麦饼和腌鱼,好歹克里奥爵士找到一点黑莓。

  太阳升起之前,他们重新上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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