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冰与火之歌(全五卷)

  “龙。”

  莫兰德边说,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,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。

  “扔啊。”

  外号“斯芬克斯”的拉蕾萨催促。

  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,搭上弓弦。

  “我想看龙。”

  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,又矮又胖,尚有两岁才成年,“哪怕一眼都好。”

 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,佩特心想。

  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。

  到明天早上,女孩就是他的人了。

  我要带她远离旧镇,穿越狭海,去自由贸易城邦。

  那里没有学士,没有人会抓他。

 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,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――她乃“羽笔酒樽”最年长的女招待,年过四十,却是体态丰盈,风韵犹存。

  萝希是她女儿,芳龄十五,刚刚有了月事。

  艾玛早已宣布,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。

  佩特费尽心机,才存下九枚银鹿,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,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,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。

  “你生得太迟,看不到龙了,小子,”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。

  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,串有白�J、锡、铅和铜的链条,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,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,不是脑袋。

  “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。”

  “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。”

  莫兰德强调。

  “快扔苹果。”

  拉蕾萨再度催促。

  这小子生得标致,人称“斯芬克斯”,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,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,佩特只好咬咬牙,假装没看见。

  “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,”阿曼固执地说,“大家都知道。”

  “苹果,”拉蕾萨说,“除非你想吃了它。”

  “来了。”

  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,转了一圈,胳膊甩出,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。

  若非那只脚,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。

  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,不缺力量,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……

  ……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,一码长的金色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。

  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,但听到了声音。

  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,紧接着是落水声。

  莫兰德打个呼哨。

  “正中靶子。

  宝贝儿。”

 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。

  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,蓓蕾初绽的乳房,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。

  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。

  她时而会光着脚,以感受岛上的草地,这点他也很喜欢。

  他爱她清新的气味,爱她的秀发卷曲在耳后的样子,甚至爱她的脚趾头。

  某天晚上,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,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,逗她咯咯笑个不停。

 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。

  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,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。

  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,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,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。

  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。

  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,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。

  那就够了,他告诉自己,只要拥有萝希。

  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。

  从前并非如此。

  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,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,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,赐他一匹良种白马,以答谢他的服务。

  他会高高骑在马上,庄严又高贵,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……

  直到有天晚上,在“羽笔酒樽”的大厅里,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,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。

  “当然了,”“懒人”里奥大声说,“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,哈哈。”

  他喝干杯中残渣。

  火炬照耀着“羽笔酒樽”所在的露台,犹如雾海中的光岛。

  下游远处,参天塔上的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,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,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。

 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?

  !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?

  还是那人出了事?

  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。

  他曾经沾沾自喜,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,但他做梦也没想到,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、打扫,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。

  人人都说,关于乌鸦的知识,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,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,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。

  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。

  不错,他曾经很伟大,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,半年前,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,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。

  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,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。

  河边的苹果树上,一只夜莺开始歌唱,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,算得上是天籁之音。

  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,无论何时,只要看见他,就会彼此嘀咕叫嚷,“佩特,佩特,佩特。”

  直到他想尖叫。

  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,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,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。

 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――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,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,以庆贺获得铜链条,由于罪恶感,他不觉喝多了些――在他耳中,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:黑铁换黄金,黑铁换黄金,黑铁换黄金。

  真奇怪,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。

  “你是谁?”

  佩特追问。

  那人答道,“我是炼金术士,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。”

  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,在指节间翻来翻去,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,其中一面是三头龙,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。

  黑铁换黄金,他回想,没有更好的机会了。

  你要她吗?

  你爱她吗?

  “我不是小偷,”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,“我是学城的学徒。”

  炼金术士点点头,“你再考虑考虑吧,三天后,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。”

  整整三天过去了,佩特回到“羽笔酒樽”,仍然拿不定主意,他没等到炼金术士,反而遇上了莫兰德、阿曼、“斯芬克斯”和鲁尼一行。

  若不加入庆祝,定会引起怀疑的。

  “羽笔酒樽”从不打烊,六百年来,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,不曾关门歇业。

  尽管这座高大木房子的上层建筑向南歪斜,犹如醉酒的学徒,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,售卖葡萄酒、麦酒及烈性苹果酒给过河人、海员、铁匠和歌手,僧侣与王公,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。

  “旧镇不是全世界,”莫兰德大声嚷嚷。

  他是骑士之子,此刻已酩酊大醉。

  得知父亲死在黑水河之后,他便夜夜买醉。

  唉,即使身处远离战火的旧镇,有重重高墙保护,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……

  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根本没有所谓的“五王之战”,因为蓝礼・拜拉席恩早在巴隆・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。

  “我父亲常说,领主的城堡之外,那才是世界。”

  莫兰德续道,“在魁尔斯、亚夏或夷地,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。

  最近水手们的故事说……”“……

  水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,”阿曼打断他,“水手,亲爱的莫兰德,我敢打赌,你随时去码头边,都可以找到那种人,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,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待过一年。”

  “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?”

  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,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。

  个别水手的故事,没错,你可以付之一笑,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……”“不是同一个故事,”阿曼坚持,“亚夏的龙,魁尔斯的龙,弥林的龙,多斯拉克的龙,解放奴隶的龙……

  故事的版本不一样。”

  “只有细节不同。”

  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,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。

  “故事里面都有龙,还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王。”

  佩特只关心金龙。

  他琢磨着炼金术士。

  这是第三天。

  他说过会回来的。

  “你脚边有一只苹果,”拉蕾萨朝莫兰德喊,“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。”

  “你的箭囊见鬼去吧。”

  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。

  “生虫了,”他抱怨,但还是扔了出去。

  苹果开始下坠时,被箭支逮个正着,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。

  其中一半掉在塔顶,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,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。

  “把蠕虫切成两半,它会变成两条虫子。”

  助理学士教导他们。

  “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,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。”

  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。

  “斯芬克斯”总是面带微笑,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,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,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、尖鼻子、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。

 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。

  他在学城才待一年,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。

  阿曼的链条虽多,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,然而最终,他也会成为学士。

  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,可鲁尼还小,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。

  至于佩特……

 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,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,岁月匆匆,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。

  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。

  第一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,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“酸醋”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;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。

  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,老人素来言行温和,但事实证明,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。

  “最后一只苹果,”拉蕾萨承诺,“然后我就告诉你们,我对这些龙的看法。”

  “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?”

  莫兰德咕哝。

  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,便跳起来将它摘下,再扔出去。

  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,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。

  苹果刚要下坠,箭离弦而出。

  “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。”

  鲁尼说。

  话音未落,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。

  “看到没?”

  鲁尼说。

  “你拿大满贯的那天,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。”

  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,将长弓轻巧地塞入皮套之中。

  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,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。

  佩特碰过这把弓,但拉不动。

  “斯芬克斯”看起来弱不禁风,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,他思忖。

  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,一边伸手去取酒杯。

  “龙有三个头。”

  他拖着柔和的多恩拖长腔调宣布。

  “这是个谜题吗?”

  鲁尼想知道,“传说中斯芬克斯总是出谜题。”

  “这不是谜题。”

  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。

  其他人喝的都是“羽笔酒樽”闻名天下的烈性苹果酒,他却喜欢来自他母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,即使在旧镇,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。

  “懒人”里奥给拉蕾萨取了“斯芬克斯”的绰号。

  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:人面,狮身,鹰翼。

  拉蕾萨正是如此:他父亲是多恩人,母亲却为黑皮肤的盛夏群岛人,他自己的皮肤如柚木般黝黑,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,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色。

  “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,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的纹章,”助理学士阿曼坚称,“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。

  况且,坦格利安家的人都死光了。”

  “没有死光,”拉蕾萨道,“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。”

  “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?”

  鲁尼说。

  “不对,”拉蕾萨说,“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,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。

  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,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,名曰丹妮莉丝。”

  “‘风暴降生’!

  我想起来了。”

  莫兰德高举酒杯,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。

  “为她干杯!”

  他一饮而尽,“砰”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,打了个嗝,用手背抹抹嘴。

  “萝希在哪儿?

  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,怎么样?”

 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:“小声点,蠢货,这种事开不得玩笑。

  隔墙有耳啊,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。”

  “噢,尿裤子了,阿曼?

  行了,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,又不是要起兵造反。”

  有人咯咯窃笑,接着,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。

  “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,青蛙。”

  “懒人”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。

  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上衣,黑丝披肩在肩头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,衣襟前染满酒渍,由颜色判断,是深红色的酒。

  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,遮住了一只眼睛。

 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。

  “操你奶奶的。

  滚一边去。

  这里不欢迎你。”

  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,让他冷静,阿曼则皱起眉头,“里奥大人,据我所知,您不是被学城禁足,还要待上……”“……

  三天。”

  “懒人”里奥耸耸肩,“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,莫拉斯却说有五十万年。

  总而言之,三天算什么?”

  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,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。

  “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,青蛙,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。

  我在‘多变轮盘’那里牌运不佳,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。

  李子酱乳猪,塞了栗子跟白松菇,喏,人总得吃饭哪。

  对啦,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?”

  “羊肉,”莫兰德咕哝。

  听起来他不太满意。

  “我们分食一块煮羊肉。”

  “那肯定管饱。”

  里奥转向拉蕾萨。

  “怎么着,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,斯芬克斯。

  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,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?”

  拉蕾萨回以微笑。

  “我只请朋友喝酒。

  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,我说过,我母亲是生意人。”

  里奥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。

  “你母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,哼,反正只要两腿间有个洞,多恩人就会上。

  噢,别生气啊,你的皮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,但至少会洗澡,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。”

  他朝佩特挥挥手。

 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,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,佩特心想。

  猪倌“雀斑”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,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,他总能战胜欺压他的恶人,包括肥胖的领主、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。

  他虽愚笨,却往往由拙生巧,每个故事的结尾,“雀斑”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高背椅,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床共枕。

  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,在真实世界里,猪倌不可能有好日子过。

  有时佩特会想,母亲一定是恨他,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。

  拉蕾萨收住微笑:“你得道歉。”

  “是吗?”

  里奥说,“我喉咙这么干,怎样道歉呢……”“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,”拉蕾萨告诉他,“也让学城蒙羞。”

  “真的?

  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,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。”

  莫兰德道:“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。”

  “呵呵,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?”

  里奥又耸耸肩。

  “杂种说得对,‘疯王’的女儿还活着,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。”

  “三条?”

  鲁尼惊讶地应道。

  里奥拍拍他的手。

  “大于二,小于四。

  我要是你,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。”

  “你别欺负他。”

  莫兰德警告。

  “多仗义的青蛙啊。

  好吧,我告诉你,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,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。

  有人甚至会告诉你,他们见过真龙。

  ‘魔法师’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。”

 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。

  “马尔温不可靠。

  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。”

  “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。”

  鲁尼说。

  里奥打个哈欠。

  “海中有水,太阳很热,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。”

 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,佩特心想,但他无法否认,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,不像学士。

  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,做好咬人的准备。

  “魔法师”跟其他学士不同。

  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,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,还在旧镇码头边外国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�o。

  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,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、歌手、佣兵,甚至乞丐厮混,还有人悄悄传言,他赤手空拳杀过人。

 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,以绘制地图,搜寻失落的书籍,拜访男巫和缚影士,返回旧镇之后,“酸醋”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“魔法师马尔温”,令其极为恼火的是,这一绰号不胫而走,很快传遍了旧镇。

  “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,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。”

  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,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、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,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。

 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“懒人”里奥――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,尤其适合这一表情。

  “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,”他声称,“他跟莫兰德一样,没有龙的证据,只有水手的故事。”

  “你错了,”里奥说,“有一支玻璃蜡烛在‘魔法师’的房间里燃起来了。”

 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。

  阿曼叹口气,摇摇头。

  莫兰德开怀大笑。

  “斯芬克斯”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。

  鲁尼显得茫然若失。

 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,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。

  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,相传是末日浩劫降临的一千年前,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,共有四支,一绿三黑,全都长而扭曲。

  “什么是玻璃蜡烛?”

  鲁尼问。

 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。

  “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,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,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,没有火炬,没有油灯,没有香烛……

  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。

  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一夜,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。

  有些笨蛋真的会去尝试,修行所谓‘高级神秘术’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。

  结果只是割破手指――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――血淋淋的,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。

  聪明人会直接睡觉,或整晚祈祷,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。”

  “对。”

  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,“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?”

  “这是个教训,”阿曼说,“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。

  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,珍贵、美丽而又脆弱。

  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,无论在何处服务,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,驱散愚昧;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,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,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,身为学士,定要始终保持谦卑;最后,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,在立誓之前,在戴上颈链之前,在供职之前,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,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……

  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,却也并非无所不能。”

  “懒人”里奥放声大笑。

  “你是说你办不到吧。

  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。”

  “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,我不怀疑,”阿曼庄严地说,“大概是黑蜡蜡烛吧。”

  “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。

  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,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。

  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,而且从不闪烁,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里吹进来。”

  阿曼抱起双臂:“得了吧,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。”

  “龙晶,”佩特说,“老百姓称之为龙晶。”

  不知何故,这一点似乎很重要。

  “正是,”被称为“斯芬克斯”的拉蕾萨沉吟道,“假如真龙再度现世……”“龙,还有更黑暗的事物,”里奥说,“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,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。

  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,阴影蠢蠢欲动。

  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,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。”

  他伸个懒腰,露出慵懒的微笑。

  “依我看,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。”

  “我们喝得够多了,”阿曼说,“而且不管怎么说,天快亮了。

  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,想铸造银链条,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。”

  “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,”里奥说,“至于我嘛,我比较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。”

  “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,我宁愿喝尿。”

  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。

  “走吧,鲁尼。”

  “斯芬克斯”伸手取过皮套。

  “我也该睡了。

  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。”

  “全都要走?”

  里奥耸耸肩,“好吧,至少这里还有萝希。

  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,让她成为女人。”

 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。

  “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,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。”

  “对,”莫兰德说,“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。

  跟我走吧,佩特。

  太阳一出,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。

  他上厕所的时候一定得要你帮忙。”

 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。

  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无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,但认人就没那么高明了。

  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。

  “我还不想走,”他告诉朋友们,“再待一会儿。”

  天没亮,还有点时间。

  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,假如他来的话,佩特不想错过。

  “随你吧,”阿曼说。

  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,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,随其他人过桥。

  莫兰德醉得不行,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,才不至于跌倒。

  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,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,可惜他们不是乌鸦,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迷宫,布满纵横交错、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,看似很近的距离,却得绕上几大圈。

  “小心,”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,河上的迷雾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,“晚上湿气重,鹅卵石会滑。”

  他们走后,“懒人”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。

  “多可悲啊。

  ‘斯芬克斯’带着银币溜之大吉,丢下我跟猪倌‘雀斑’佩特做伴。”

  他伸伸懒腰,打个哈欠。

  “啊,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?”

  “在睡觉。”

  佩特简洁地说。

  “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。”

  里奥咧嘴笑道,“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?

  总有一天,我会亲自找出答案。”

  佩特没有回答。

  里奥也不需要他搭腔:“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,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。

  到时候,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。”

  我要宰了你,佩特心想,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。

  众所周知,里奥受过训,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。

  退一步讲,即使佩特能杀他,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。

  佩特有名无姓,里奥却两者皆备,他的姓氏是“提利尔”――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・提利尔爵士,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・提利尔,而旧镇的主人,“旧镇老翁”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“学城守护者”,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。

  算了,忍一时之气吧,佩特告诉自己,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。

 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。

  天亮了,佩特意识到,天亮了,炼金术士却没有来。

  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。

  把东西放回去,不教人知道,我还算是小偷吗?

  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,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。

 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,烈性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。

  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,以稳住身体。

  “离萝希远点,”他以此道别,“离她远点,否则我杀了你。”

  里奥・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。

  “我不跟猪倌决斗。

  走开。”

  佩特转身穿过露台,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。

  等他过了桥,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。

  世界很辽阔,他告诉自己,买下那头驴,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,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,替他们除去虱子。

  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,经由玉门航行至魁尔斯,亲眼见识那些耸人听闻的龙。

  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。

 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。

  第一道阳光穿透东方的云层,水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,响彻港湾,稍后,领主圣堂也加入进来,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蜜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,最后是繁星圣堂――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,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。

  各处钟声彼此交融,共同组成宏伟浩荡的乐章。

  唉,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。

  钟鸣之下还有吟唱。

  每当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,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阳。

  长夜黑暗,处处险恶,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,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。

  七神对他而言足矣,不过,听说史坦尼斯・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,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。

  假如他赢得铁王座,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,佩特心想,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大。

  泰温・兰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,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,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枪挑着,挂到君临的城门上。

  夜雾逐渐蒸发,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,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。

  佩特没见过君临,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,到处是泥土街道、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。

  旧镇则由石头建成,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,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,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。

  蜜酒河以西,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。

  上游,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,由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。

  下游,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,簇拥着那些最富裕虔诚的人的住宅,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。

  远处,蜜酒河越变越宽,最终注入低语湾,参天塔就耸立于河口处,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,耀眼夺目。

  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,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,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。

  有人甚至声称,站在高塔顶端,可以一直看到长城――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,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。

 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,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。

  才躲开拖车,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,他堪堪避过。

  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,就会有马的,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。

  别自欺欺人了,得不到颈链,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,怎会有白马可骑?

  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,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衣上的粪渍罢了。

  他正单膝跪地,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,一个声音说:“早上好,佩特。”

 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。

  佩特赶紧站起来。

  “第三天……

  你说你会去‘羽笔酒樽’。”

  “我看你跟朋友们在一起,就没去打扰你们这次聚会。”

  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,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,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。

  “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?”

 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?

  “我做了小偷。”

  “是的。”

 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,就是四肢贴地,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。

  箱子很结实,镶有铁箍,但锁坏了。

  葛曼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,事实并非如此,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。

  在里面,佩特找到一袋银鹿,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,一副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(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),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。

  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,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。

  佩特晃动护手,钥匙便掉出来,落在地上。

  捡起它,我就成了小偷,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。

  钥匙由黑铁制成,古老而沉重,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,只有博士才拥有。

  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,或藏在安全的地方――是啊,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,没人找得到。

  佩特抓起钥匙,向门口走去,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。

  反正都是小偷了,不管偷多偷少。

  “佩特,”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,“佩特,佩特,佩特。”

  “你把金龙带来了吗?”

  他问炼金术士。

  “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。”

  “把金龙拿出来,我先看看再说。”

  佩特不想上当。

  “河边不太方便。

  跟我来。”

  他没时间细想,没时间掂量轻重。

  炼金术士越走越远,佩特只能跟上去,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。

  他一边走,一边将手伸进袖子,摸到那把钥匙,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。

  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,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。

 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。

  他们走进一条小巷,转了一个弯,穿过臭名昭著的盗贼黑市,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。

  最后,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,比先前的更窄。

  “够了吧,”佩特说,“附近没人。

  就在这儿做交易。”

  “随你便。”

  “我要我的金龙。”

  “给你。”

  金龙币出现了。

  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,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。

  金龙翻动,黄金在晨曦中闪烁,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。

 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。

  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,他模仿别人,放到嘴边咬了咬――他见过别人这样做,不过说实话,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,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。

  “钥匙呢?”

  炼金术士礼貌地问。

  不知怎的,佩特突然犹豫起来。

  “你想偷书吗?”

  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,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。

  “不关你的事。”

  “没错。”

  成交了,佩特告诉自己,成交了,快走吧,快回“羽笔酒樽”,吻醒萝希,告诉她,她属于你了。

  然而他没动。

  “让我看看你的脸。”

  “随你便。”

  炼金术士拉下兜帽。

  他是个普通人,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,年轻的面孔,但平凡无奇,丰满的脸颊,隐约的胡楂,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。

  他长着鹰钩鼻,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。

  佩特不认识这面孔。

  “我不认识你。”

  “我也不认识你。”

  “你是谁?”

  “无名之辈。

  谁也不是。

  真的。”

  “哦。”

  佩特再也无话可讲。

  他掏出钥匙,放到陌生人手中,只觉得头昏眼花,轻飘飘的。

  萝希,他提醒自己。

  “那就成交。”

 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,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。

  夜里潮湿,鹅卵石又湿又滑,他想起阿曼的话,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。

  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。

  “怎么回事?”

  双腿仿佛化成了水,“我不明白。”

  “也永远不会明白。”

  某人悲哀地说。

  鹅卵石地蓦然迎面扑来。

  佩特想呼救,却喊不出声。

 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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